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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阳县吉头至月岭公路工程施工相关土工布土工膜材料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9 文章来源:鼎昌土工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阳县吉头至月岭公路工程( K0+000 ~ K5+300 )(项目编号: JYZTGL2016-G2-027SG )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5 年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自治区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建 [2015]23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并设定投标控制价上限。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阳县吉头至月岭公路工程( K0+000 ~ K5+300 );

      2.2 项目编号: JYZTGL2016-G2-027SG ;

      2.3 招标范围:建设长 5.3 公里、宽 4.5 米、厚 20 厘米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按设计图纸放工)。

      2.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2.5 灌阳县吉头至月岭公路工程( K0+000 ~ K5+300 )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镇内 , 具体如下:

    路线名称

    工程内容

    工期

    (日历天)

    备注

    吉头—月岭公路工程

    建设长 5.3 公里、宽 4.5 米、厚 20 厘米混凝土路面公路工程(按设计图纸放工),其中挖土方 11466 立方米、挖石方 4914 立方米、 M7.5 浆砌片石挡土墙 3577.5 立方米、培土路肩 35cm , 2782.500 立方米、旧路基整理及加宽 13250 平方米、单孔钢筋混凝土圆管涵( 1- φ 1.0m 圆管涵) 38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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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完成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业绩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后完成过四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

      3.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业为:路桥类专业)。

      3.3 投标人必须在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登记备案,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交【 2015 】 70 号)》的相关规定(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新公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准),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以上(含 C 级)。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9 日至 2016 年 5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直属分公司(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 6 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获取文件:

      ( 1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时必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专业为:路桥类专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须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情况表。

      ( 3 )投标单位为委托代理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缴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和 2015 年 5 月~ 2016 年 4 月的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需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5 年 5 月~ 2016 年 4 月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工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专业为:路桥类专业)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企业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

      ( 4 )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有无行贿受贿行为的告知函(所提供的无行贿受贿行为的告知函的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出具有效)。

      提交上述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指彩色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审核查,不能提交原件核查的视为材料不合格)。“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类专业。

      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不含图纸和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5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直属分公司(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 6 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百度搜索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百度搜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 百度搜索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网( 百度搜索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百度搜索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灌阳县江东开发新区                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软件大厦 6 楼

      邮政编码: 541600                        邮政编码: 541000

      联系人:时工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773-4257193                      电话: 0773-5899266

      传真: 0773-4257999                      传真: 0773-5899166

      8. 招标投标监管部门: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 92 号

      电话: 0773-3558393

      传真: 0773-3557700

      邮政编码: 541002

      灌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3-42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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